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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发布日期:2016-01-0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8日下午,昌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会议审查和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依法补选昌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名。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是我县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县人民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开创跨越发展新局面。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跨越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昌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握机遇,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团结拼搏,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目标任务及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的姿态,依法行使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共商发展大计,共谋跨越良策,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胸怀大局、情系人民的使命担当,展现了与时俱进、奋力拼搏的精神风貌。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在大会议案截止时间内收到建议89件,大会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

会议选举李光辉同志为昌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辉波在会议结束时讲话。辉波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篇之年。刚刚召开的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了建设“云南省生物资源产业中心、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的奋斗目标,发出了建设“活力、小康、美丽、宜业、幸福”家园的动员令,为人民代表、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和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和人大代表的作用,继续保持与时俱进的锐气,满怀创新创业的激情,凝聚团结奋进的力量,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再立新功。

辉波要求,第一,踏上新征程,务必以坚如磐石的定力引领方向。一定要牢固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站稳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起来,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切实把全县人民加快发展的愿望和力量凝聚到“十三五”共同的奋斗目标上来。第二,开创新局面,务必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发展。要始终把谋划发展、推动改革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找准新常态下人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与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昌宁建设的结合点,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从发展着眼、开展监督为发展助力、代表活动为发展服务,共同开创加快发展的大好局面。第三,顺应新期待,务必以履职为民的理念关注民生。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通达民意、联系广泛的桥梁纽带作用,尽最大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在凝聚人心、维护民利、促进和谐上有更大作为。第四,立足新实践,务必以坚强有力的保障推进法治。坚持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树立法治思维,筑牢法治信仰,恪守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方式,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第五,树立新标杆,务必以从严从实的精神完善自我。全体人大代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管党治管的新常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代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争当改革创新的先行者、转型发展的生力军、党和人民的联系人、构建和谐的领头雁,以实际行动不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第三次全体会议及闭幕式由大会执行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艳主持。

(再忠 竟春 晓华 东华 垂杨 光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