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30年锻造审计“经济卫士”
成立30年来,昌宁县审计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全方位、多层面地推进审计工作,“经济卫士”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12年末,共完成审计项目1109个项目,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434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0317万元。
昌宁县审计局于1984年1月组建领导班子,同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并按照“边组建、边工作、边摸索、边发展”的方针开展工作。30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审计工作作为审计是公共财政的“卫士”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来建设,政府“一把手”亲自主抓审计工作,并在机制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为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保障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更好地推进民主法治建、更好地促进廉政建设、更好地推动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支持。目前,共有内设机构5个,下属单位1个,人员编制30名,实有人员21名,是成立时的4倍多。随着机构不断完善,人员不断增加,审计业务也在不断扩展。
自成立以来,该局始终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把财政审计作为主要任务,推动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全面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推动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的作用。30年来,共完成审计项目1109个项目,查出问题金额64658万元,其中违纪违规金额2434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0317万元,移送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案件9件12人,涉案金额425.6万元。查出问题金额中,其中上缴财政465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003万元,调账处理10450万元,核减工程款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3234万元,自行纠正40317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7888万元。特别是2012年,该局以“依法审计、廉洁审计、阳光审计、责任审计、效能审计、和谐审计”六个审计为工作重心,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29项,查出违规金额3859万元,其中收缴财政563万元,核减工程款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243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01万元,调账处理757万元,帮助整改管理不规范资金8359万元,移送纪委监察案件1件,全年共为县财政增收节支3001万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该局历任领导班子一直在思考和探索如何围绕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问题。面对领导高度重视、老百姓期望高、审计任务重、审计力量薄弱的问题,该局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队伍职业化、机关建设标准化、制度规范体系化、基础设施现代化”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并采取多种措施和开展系列活动,着力锻造高素质、高水平、高执行力、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局班子和单位干部职工多次受到上级表彰。2010年,该局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行业,2012年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今年来,该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前谋划,精心安排,切实抓好审计工作,创新审计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力度。上半年,已开始实施的审计项目84个,已完成39个,在审45个。查出问题金额989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474万元,损失浪费20万元,管理不规范8396万元。审计依法上缴财政269万元、核减工程款及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976万元、调账处理7138万元的审计处理决定,为财政增收节支1245万元。审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1件,涉及金额7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5条,被采纳65条。 (吴再忠 杨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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