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日前,昌宁县完成了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县3942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每月新增养老金78.97万元,人均增加200.3元,全年将增加养老金支出947.65万元。
此次养老金调整是继2005年以来的第11次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1至4月份的新增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全部补发到位。
今年待遇调整有四个特点:一是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二是体现多缴多得,按退休人员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增加调整。三是向高龄人员倾斜,对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四是向企业军转干部倾斜,经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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