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茶乡要闻 >> 时事快讯 >> 正文

昌宁区划界定省级公益林12.81万亩

发布日期:2019-12-1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昌宁县完成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全县区划界定后省级公益林面积为12.81万亩,全部为非天保工程区,在原面积11.5万亩的基础上增加了1.31万亩,布局在全县9个乡镇和5个林场。

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是省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依法依规开展省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落实省级财政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基本保障,关系到林农的切身利益和公益林资源安全。

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昌宁县坚持生态区位优先、相对稳定、数据衔接、保护等级同步更新和自主性原则,完成了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目前,区划界定数据通过省级审核并完成成果上报工作,待省林草局批复后,昌宁县林草局将根据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资料,进一步完善林权所有者信息,做到林权所有者面积不重一亩,补助不少一分,切实保障林农利益,让林农实实在在享受到生态建设的成果,充分调动林区农民爱林护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