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一三三”法抓档案事业成效明显
一是坚持“一个标准”。坚持按照《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复查办法》规范全县档案馆室,推动全县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二是落实“三项措施”。及时修订《文件材料保管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制度上墙;深入基层调研,制定专项工作档案管理方案。三是健全“三个机制”。健全领导机制,各单位明确1名实职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充实;健全培训机制,开展业务培训5期,建立“昌宁档案”微信群,组织36人次到省档案业务培训班学习;健全监督机制,年均开展档案执法检查2次,发出整改意见书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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