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3%
一季度,我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924.5万元,同比增长13%,呈现出:一是城乡市场共同发展,乡村市场增幅高于城镇市场。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4813.4万元,同比增长11.2%;乡村市场实现14111.1万元,同比增长13.6%。二是非公经济成为消费品市场的主力军。非公经济实现零售额27895.9万元,同比增长13.6%,占全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6.4%。三是商品零售主导消费品市场。实现商品零售额25795.6万元,同比增长12%,占全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2%。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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