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三村民见义勇为获省级表彰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文表彰奖励2018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普彩山、赵正银、赵军三人荣获2018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奖。
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重要关头,鸡飞镇珠山村民委员会村民普彩山、赵正银、赵军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为全社会树立了学习榜样,为推进全县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8年1月28日8时左右,犯罪嫌疑人李某追砍儿媳妇何某至珠山村村民小组活动室,普彩山、赵正银、赵军三人看到后,立即上前制止,成功夺下犯罪嫌疑人的砍刀,并将其制服后报警。获奖者之一的赵军介绍:“当时,我去砍甘蔗,发现有人在砍人,我就叫普彩山和赵正银,他俩出来以后我们一起把刀子夺下,救起他家儿媳妇。那种情况,换作谁也会出手相救的。”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普彩山、赵正银、赵军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获奖后,赵军平静地说:“当时也来不及多想,一心只想救人,想不到也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认可,以后我们还会把这种精神继续发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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