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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框架合作协议签订

发布日期:2016-09-0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9月1日,昌宁县与云南惠程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昌宁举行框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云南惠程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昌宁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在框架合作协议上签字。根据协议,双方将合作建设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 

云南惠程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包艳臣、总经理冷在苹等公司领导,昌宁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范喜,县委副书记陈瑜等县级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今年6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昌宁县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突破行政区域划分的束缚,整合利用保山工贸园区的区位优势、昌宁的生物资源优势,在保山工贸园区规划建设昌宁“园中园”,推动优势产业集群集约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昌宁“园中园”定位为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园,重点发展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仓储冷链物流、中医药开发等,计划到2020年完成工业投资30亿元以上,工业产值突破100亿元,打造成昌宁新的经济增长极。  

昌宁“园中园”总体规划面积为3207亩。“园中园”外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保山工贸园区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由昌宁县负责建设。园区计划建设园内道路、标准化厂房、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  

包艳臣董事长表示,双方所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的主观能动性,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在今后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中,公司一定尽心尽力,动员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把该项目建设成为保山市的优秀项目、示范项目,向昌宁县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范喜指出,6月28日全市“园中园”建设推进会议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推进,搭建了机构、完善了机制、编制了规划,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希望双方信守合同约定,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能干就不要等、能快就不要慢”的原则,加快项目建设,最终实现互利共赢。  

范喜要求,县国土、林业、环保、园区、招商等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为惠程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提供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和便捷服务,不折不扣服务好园中园建设,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快速推进、顺利推进。  

根据协议,双方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PPP模式,共同在昌宁境内设立项目管理公司,合作建设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估算投资20亿元。(字竟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