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改进”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科学有效
一是减轻考核任务,突出时间性。将社会评价问卷调查提前单独开展,不再与年终考核同步进行,进一步缩减考核工作量,提高考核质量。二是调整测评方式,突出民主性。将会议集中测评调整为会前、会后单独测评,让参加测评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相对独立的空间进行思考,提高如实评分和反映问题的积极性。三是减少痕迹查看,突出日常性。在88项考核内容中,有50项内容的考核由县直业务部门和相关科室根据日常情况来评分,考核中不再查看相关的工作资料,突出日常工作实效性。四是分类开展谈话,突出针对性。将个别谈话对象按照业务范围划分为9类,分别设置谈话内容,提高谈话的针对性,使考核能更全面真实的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 (县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