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举措提升执纪监督实效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以后,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我县四举措增强执纪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好纪委监察的监督责任。
一是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今年5月份以来,县纪委主要领导相继对全县的党委(党组)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
二是进行约谈。针对我县4月份出台的《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采取县纪委领导约谈县直纪委书记,纪工委约谈指导联系单位的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制止客事过多过滥和大操大办现象的发生。
三是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5月14日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问题,对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直各部委办局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省市驻昌单位领导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
四是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测试。通过实施廉政法规测试,强化了新任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学廉政、守纪律、懂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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