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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发布日期:2014-07-1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昌宁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受到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表彰。是全市唯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一是始终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及时编制下发规划,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工作机制健全,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挂帅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1年以来,县乡两级共投入普法经费42.5万元;三是落实普法教材,2011-2013年底共征订、汇编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读本13650册下发到各乡镇、各部门;四是切实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六五”普法实施以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986期83620人次,为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五是积极营造氛围,县委普法办积极协调和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宣传实施“六五”普法,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六是法律“六进” 活动有序推进,不断增强了各级各类人员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自觉性。2011-2013年底全县共开展送法进机关1014场次、学校1305场次、企业226场次、村(社区)1370场次,少数民族村寨110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896298份,法制宣传画63858份、发放法制宣传挂历89955份、法律法规单行本25980册,法制文艺演出67场次,制作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720幅,刊登法律宣传专栏13368期、举办法制讲座108期、展出法制宣传展版1996场次。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发表法制报道789条,组织全县干部职工27408人次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律知识统考。 (王德海 虞蕙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