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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召开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听证会

发布日期:2020-05-1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5月8日,昌宁县召开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听证会。

会上,昌宁县发展改革局提交了《全县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听证方案》,并对成本监测情况作了说明;昌宁县水务局介绍了昌宁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听证代表结合实际对《听证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保山市发改委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对全县58件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含乡镇集中供水),按照“节约用水、分类计价”的原则,实施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分类定价。

听证会结束后,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听证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发展改革局发文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