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举措推进城市生态化增强跨越发展后劲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城市生态化”战略,坚持把城市生态化作为筑巢引凤、扩大开放、保障跨越的基础性工程,以全面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四创两争”为抓手,以“园林城市、生态城市、5A级景区”为标准,完善城市生态功能,国家园林县城创建于今年9月13日通过住建部组织的实地考评,10月27日正式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环山脉水、田城相拥”的田园城市雏形初具、魅力初显。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0.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8.01万人,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9.39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1.8%。
(一)构建绿色屏障,让山更绿。突出推进生态恢复治理、重点地区绿化,以城镇面山、公路沿线和乡镇村庄为重点,实施绿色屏障、绿色城镇、绿色村庄、绿色通道“四绿”工程,深入推进城市生态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目前,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均已通过验收。坚持把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把县城周边森林融入城市空间,以自然山体为骨架,依托防护林、退耕还林、异地植被恢复造林等项目,实施10万亩城市面山保护工程,县城面山森林覆盖率达82%,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85%,将城市面山建成森林景观和城市绿肺。
(二)打造滨河廊道,让水更清。全面落实河长制,围绕“一年变净、两年常清、三年成景”的目标,对穿城而过的右甸河全面开展污染防治行动。依托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采用“水利设施提升+水生态修复+水景观打造”的“三位一体”设计理念,通过建设滨湖湿地、农田湿地和生态湿地,对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清真河等3条支流、秧田洼等8条城市内河进行全面治理,水质可达到地表水二类A级标准。
(三)注重自然和谐,让田更美。编制完成《田园城市保护规划》等12个专项规划,构建水域、农田、公园、城市相融合的城市规划布局。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构建了“田园景观化、景观田园化、田园景观城市化”的城市风貌。推进田园城市立法保护,《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开创了“三个”第一:全国关于田园城市保护内容的首部法律,地方拥有立法权在省级召开论证会的第一部法律,保山市获得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地方性法律。
(四)建设生态景观,让园更靓。落实“绿化、美化、彩化、香化”四化要求,按照“乔灌结合、大树进城、主要节点美化”的原则,完成环城北路等5.2公里主干道综合提升,新种植桂花、滇朴、小叶桢楠、香樟、蓝花楹等大中型乔木1.1万株,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6%、达标率达82.8%。投入资金4.4亿元,建成城北湿地公园、茶韵公园等11个公园,清灵寺广场、城南广场等重要节点工程投入使用。整个县城各类绿地总面积达318万平方米,实现了“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
(五)强化生态保护,让天更蓝。严格执行生物资源加工的产业定位,对县城工业园区仅保留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将二、三类工业调整至柯街工业片区。启动县城周边红砖厂、碑石厂、石灰窑三项清理整治工作。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环评管理制度,规划环评执行率达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9%以上。
(六)提升人居环境,让家更暖。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构建了“统一管理、统一执法”的工作体系。围绕“打造全市坝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示范区”的目标,制定并下发了综合整治方案,制定了县城坝区及周边46个村庄分类整治计划。以开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为抓手,完成县城1430辆非法载客正三轮摩托车整治,拆除县城“两违”建筑17.3万平方米、占总量的90.6%;按照“先建安置区、后进行征迁”的思路,完成棚户区改造1394套,拆除面积22.8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率达73.2%。采取“优化空间、政府配建、小区配套、单位拆围、功能整合、资产盘活”六种模式,配建公共停车泊位1.41万个。按照“盘活资产、提高效益”的思路,与启迪桑德公司合作,实现“环卫保洁、绿化管养”市场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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