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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2014年组织工作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4月23日,我县召开2014年组织工作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组织部长视频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组织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组织工作,并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培训。

县委书记苏格非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刘贵华总结2013年组织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组织工作,并就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专题培训。

苏格非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三个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对组织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组织工作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履职尽责、奋发进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苏格非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组织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组织工作要出生产力、凝聚力和创新力。组织工作必须把握大局,主动作为,自觉服务发展,主动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当中;必须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凝聚力;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不断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增强服务改革的自觉,提高推动发展的能力。二要坚持标准,选好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识别好使用好“忠诚型”、“公仆型”、“实干型”、“担当型”、“清廉型”干部。三要科学谋划,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扎实推进组织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班子,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着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拓展人才工作新局面。四要做出示范,不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在组织工作中要坚持公道正派、甘为人梯、严谨细致的好作风,强化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会议提出,全县组织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着力培养选拔担当昌宁发展重任的好干部,积极稳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扎实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推进人才工作创新突破,为完成全县改革发展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2014年,全县组织工作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着力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是着力培养选拔担当昌宁发展重任的好干部;四是着力发挥人才促进发展的作用;五是着力建设模范部门,以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进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会议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为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奠定了基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13乡镇在乡镇分会场参加会议。(仇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