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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一季度节约政府采购交易资金204万元

发布日期:2016-04-1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一季度,昌宁县共审批政府采购进场交易19项,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819万元,节约资金204万元。其中,公开招标5项,成交金额1060万元,节约资金73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11项,成交金额576万元,节约资金126万元;单一来源采购3项,成交金额183万元,节约资金5万元。 

昌宁县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依法审批、应采尽采;进场交易,规范采购”的原则,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资金节约效果明显。(宋春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