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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八措并举”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日期:2013-09-2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今年6月至9月,我县“八措并举”集中开展了“全覆盖”、“零容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超前动员部署。6月14日先于省市组织召开了昌宁县2013年第二季度安委会成员单位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乡镇、各部门相继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131场次,全县上下迅速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是制定检查方案。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昌政办电〔2013〕58号)传真,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了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大检查实施方案45个。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国土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四是抓实自检自查。全县826个企业单位中,已开展自查的企业单位有826个,填报自查表826个,自查率达100%,网络填报自查表807个,自查发现隐患1069条。

五是加强隐患治理。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治理,发现的1069条隐患,完成当场整改1065条。发现并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4处,完成整改3处。

六是加强人员培训。对13乡镇安监员进行了企业信息申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网上填报自查表业务培训,以保证企业能正确上网填写,为企业网上填报自查情况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七是加强督查指导。先后组成5个督查组,开展督查18次,抽查企业25户次。县安监局对13乡镇安监员网上申报业务进行现场指导,促进了大检查工作开展。

八是加大执法力度。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出动检查人员745人次,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366个,取缔关闭企业7户,其中:煤矿2户、非煤矿山5户,限期整改82个,其中建筑施工企业66个、重点工程建设14个、特种设备2个,处罚罚款10万元。( 李开富 炫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