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13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考评
近日,省委农办农村政治建设处副处长邹远明率考核验收组对我县2013年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市委政研室副主任,市新农办副主任,县委副书记、省委派驻昌宁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相关领导陪同。
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17个省级重点建设村已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建设内容,完成总投资4579.69万元,占计划投资的109.68%,其中:省级补助资金51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60万元,乡镇投入91.34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974.905万元,社会帮扶资金0.5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2837.945万元。
在2013年的新农村建设队及指导员管理工作中,我县完善了《昌宁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教育培训、督察检查、经费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经费到位。全县指导员走访农户20803户,帮助驻村制定发展规划186份,争取到位项目38个,到位资金826万元,协调非项目资金298万元,为派驻村办实事848件,参与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39起,赢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在实地查看了卡斯镇龙潭自然村、耉街乡胡家村自然村项目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工作管理资料,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后,考核验收组对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希望我县认真总结经验,强化管理,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仇怡欢)
- 上一篇:我县召开财税暨投资工作会议
- 下一篇: 我县扎实推进2014年烤烟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