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3年建成168个自然村党组织活动场所
一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采取县财政投入为主,部门整合为补充,每年投入11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项目整合、挂钩单位帮扶和村组自筹,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向自然村和村民小组延伸。二是一次规划,分年实施。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原则,充分整合撤并小学校点、原村委会用房等闲置资产,严格建设标准,精心选址、科学规划。三是规范建设、增强功能。坚持活动场所“一所多能”、“一室多用”,把活动室建成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技能培训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提高综合效用。2011年以来,全县共建成自然村党组织活动室168个,预计到2015年全县将完成215个建设任务。 (县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