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一季度“三公”经费同比减少37%
我县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狠刹“四风”,从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
一季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647.07万元,同比减少393.17万元,减合37%,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68.40万元,同比减少,183.06万元,减合33.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同比减82.28万元,减合100%;运行经费支出278.67万元,同比减127.83万元,减合31.45%。
我县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狠刹“四风”,从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
一季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647.07万元,同比减少393.17万元,减合37%,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68.40万元,同比减少,183.06万元,减合33.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同比减82.28万元,减合100%;运行经费支出278.67万元,同比减127.83万元,减合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