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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4-10-1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昌宁县民政局与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对13乡镇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从10月8日开始至10月16日结束。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的确定、评议、评审等程序是否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动态调整面是否控制在20%以内;是否存在养懒汉现象;是否按照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基层工作力量建设的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和信息员;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补助。

此次检查采取听各乡镇汇报、查阅资料、进村调查、走访群众、入户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围绕检查内容,每个乡镇随机抽查不少于2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村民小组。(霍建华 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