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综合改革成效凸显
一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三权三证”确权登记颁证,研究土地市场体系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确保“三农”投入稳步增长。二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优势农产品专业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流通配送体系,加快农村流通市场建设,逐步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农业现代化进程稳步加快。三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积极探索林权交易和担保抵押,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自2007年5月启动林改试点以来,累计办理林权抵押登记75户,贷款金额27014.6万元,抵押面积19.87万亩;纳入火灾保险森林面积375.28万亩。四是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加强乡村治理。 (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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