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建成果凸显“四个变化”
一是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发生巨大变化。县、乡(镇)、村(社区)、大的自然村四级文体设施不断得到夯实,真正实现了设施网络化。二是政府服务群众方式发生显著变化。政府买服务,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文化工作,组织保障作用更加凸显,从办文化向兴文化转变,“千场节目进乡村”、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欢乐乡村大家乐”、农家书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服务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真正实现了服务供给体系化。三是文化人才队伍的素质发生显著变化。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立足县情,服务基层,建立长效机制,有专门的经费投入和具体人员来抓,真正实现有钱办事,有人管事。四是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全县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提升了,干群关系密切了,矛盾纠纷减少了,幸福指数提高了,真正实现了“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目标。(县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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