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村级工作公开是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用建设“纪律作风整顿年”为契机,以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抓手,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全县突出建设村级工作公开制度、流程为重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流程图规范四个公开。昌宁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制作一张村级工作公开流程图,明确要求村组织用“四个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村级工作公开制度。即:公开内容。明确要求党务公开内容为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党员义务履行情况、党员奖惩情况、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情况等,村务公开内容为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情况,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出租、收益、管理情况等;公开时间。要求党务、村务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每年两次,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30日前公开;公开程序。党务公开先将要公布的事项经支部讨论、党员讨论、确定后,由村党组织整理公开内容,再由村监督委员会审核,最后由村党总支书记审签后向党员、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由村委会整理公开内容,再由村监督委员会审核,最后由村委会主任审签后向村民公开;公开形式。以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开为主要形式,逐步探索在广播、短信、网络中公开。
一“6995”平台助推公开实效。昌宁县利用“6995”信息平台,定期发布村务、党务信息,拓宽党务、政务公开渠道,扩大覆盖范围,增强工作实效。明确要求各村至少1人为“6995”信息管理员,专门负责“6995”信息管理工作。由乡镇纪委牵头,对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平台使用操作和党务、村务公开等业务培训。各村“6995”信息管理员根据党务、村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将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通过“6995”信息平台发布到干部群众中去,让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本村的党务、村务信息。党务、村务公开的时间相对统一,保持稳定。一般事项或者党务、村务管理活动中相对固定的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并需行政机关批准的事项,自收到批复后五日内公布;村办集体经济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和时限较长的事项,及时公布决策、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务、村务公开情况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党员、群众监督,并定期向乡镇纪委上报每月公开情况。乡镇纪委定期、不定期开展党务、村务公开情况督查。
昌宁县坚持不断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建设,一方面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扩大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的漏洞,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增强了凝聚力,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殷彧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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