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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召开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4-07-1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7月12日,昌宁县召开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委常务、常务副县长杨永魁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县国土局带班领导、值班组长、各分局长参加会议。

会上,县国土局通报了2013年以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2014年工作意见,县气象局通报了2014年气象预测情况,杨永魁常务副县长就安排部署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杨永魁指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责任大,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做到“六要”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思想认识要重视。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提高思想认识,特别要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坡改梯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能出现新的隐患。二是组织领导要强化。各乡镇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好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好应急预案,必须落实好应急演练。三是工作责任要细化。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各乡镇要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职责,明确村组干部的职责,细化监测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监测人员工作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工作机制,确保监测人员履职尽责。四是宣传培训要实在。以应急演练为载体,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为内容,结合各自实际,有效开展宣传培训,确保不流于形式。五是工作重点要突出。围绕“六个必查”推进工作,即对有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必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变化情况必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填写是否正确,发放是否到位必查;对监测人员是否在岗到位,是否落实责任必查;对监测工具是否到位,监测人员通讯是否畅通必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标志牌是否正确设置必查。六是工作督查要及时。一方面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国土局要经常性进行明察暗访,另一方面各乡镇要督查到位、完善记录。督查情况及时进行书面通报,针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七是执行纪律要严格。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监测人员奖惩办法,激发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

2013年以来,我县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防范未然”的忧患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灾能力不断提升,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仇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