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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库治理整顿专项执法检查将开展

发布日期:2013-06-2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本报讯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河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从现在起至10月底,集中开展河库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河道采砂进行治理整顿。

采砂治理整顿主要针对县域内的河道、界河、河道摊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涉及河库利用管理的违法行为;涉河库建设项目管理的违法行为;涉水工程管理的违法行为;涉及采砂管理的违法行为。

河道采砂治理整顿主要开展河道清障治理,清理违章建设的拦河坝,汛期在河道内设置的采砂船只及机械,采砂遗留废弃砂堆及建筑垃圾等阻碍河道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全面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采砂,清除采砂尾堆,严肃查处超范围、超深度随意采砂和侵占、破坏河道,安全隐患较大的砂场,规范采砂行为,纠正非法出让河道采砂权,规范河道管理,强化安全监管;同时治理整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该规范的行为。(徐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