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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22-08-2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高位推动统筹部署。昌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的推行,多次组织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专题会议,对建立“一长两员”管理架构、全力抓实森林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抓牢森林草原防火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发布了以森林草原防灭火为主要内容的第1号总林长令。

组建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体系,明确林长分包区域。设各级林长294人,其中县级林长15人、乡镇级林长148人、村(社区)级林长131人,设专管员2318人、选聘护林员850人、自主管护员31人,确保源头网格化管理不留空白。划定责任区261个,其中县级林长责任区13个、乡镇级林长责任区124个、村级林长责任区124个,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

规范工作运行体系。围绕工作目标,印发《昌宁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昌宁县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昌宁县2022年度县级林长巡林工作方案》等。明确县级林长每季度1次、乡镇级林长两个月1次的频次开展巡林。

健全联动监管体系。印发《昌宁县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昌宁县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林长+森林警长”和“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涉林案件“行刑衔接”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力,森林警长在打击涉林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秩序和森林防火等工作职责,检察长的监督职能。

加大工作开展宣传。印发《昌宁县林长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粘贴宣传标语500余条、悬挂横幅15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5万余册。通过网络媒体加大林长制工作开展宣传,昌宁电视台宣传报道4次,昌宁新闻网宣传报道6次,各乡镇宣传平台对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为全面推行林长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统一设立林长公示牌。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公示牌类型、数量、布局、样式及版面内容等要求,设立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公示牌,建立林长公示牌规范管理体系。目前,在各级林长对应责任区内的重要地段,规范设置县级林长公示牌15块、乡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公示牌124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