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18-103002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8-10-3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第2号令)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两规定”“两规范”)以及昌宁县农业局、昌宁县公安局、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昌农发(2018)87号通知规定,进一步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业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旧规定规范的衔接
一是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类型转换。充分利用年检契机换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登记类型按照表1对应的类型转换:
表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类型转换表
原登记类型 | 转换后的类型 |
大中型拖拉机 | 轮式拖拉机或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 |
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 |
手扶拖拉机 | 手扶拖拉机或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 |
方向盘式联合收割机 | 根据其行走方式转换为: 轮式联合收割机或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
操纵杆式联合收割机 |
二是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核与转换。
驾驶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确定内容和标准执行,2018年6月1日后我县通过考试合格的不得再核发旧规驾驶证,必须核发新规驾驶证。旧规驾驶证与新规驾驶证准驾机型的转换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实施,具体见表2。
表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类型转换表
原准驾机型 | 转换后的准驾机型 |
H | G2 |
G | |
K | K2 |
T | R |
R | |
S | S |
三是其他重点情形。2018年6月1日前因超期1年以上未换证而被注销驾驶证的,在自被注销之日起2年内,同样适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款,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期满换证等;对年检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都必须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换证时间安排及换证要求
新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自2018年6月1日起启用。经研究决定,昌宁县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在开展年度安全检验时同步开始换发。换发新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工作,农机驾驶员、农机户、农机合作社在拖拉机年检换证时要带好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驾驶证、身份证(与行驶证、驾驶证相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1寸白底板近照三张(无照片可现场拍照)。
拖拉机行驶证在年度安全检验的同时进行换发,检验合格的拖拉机给予换发新规行驶证,使用期已达到15年报废条件的拖拉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要收回牌证,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不得再进行年检换证。
严禁无证驾驶拖拉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在开展拖拉机年检的同时查验驾驶证,免费换发新规拖拉机驾驶证,无证驾驶拖拉机的不给予办理年检换证(聘请驾驶员的必须提供签订的聘用合同)。
三、积极开展便民服务
为方便农机驾驶员、农机户、农机合作社办理相关年检、换证业务,2019年,县农机监理站要有计划地对离县城相对较远的大田坝镇、更戛乡、勐统镇、珠街乡、耇街乡、湾甸乡、鸡飞镇、柯街镇、卡斯镇九个乡镇开展下乡“便民服务”的同时,办理相关换证手续。田园镇、漭水镇、翁堵镇、温泉镇四个镇的年检、换证由农机驾驶员、农机户、农机合作社自行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在办理相关农机监理业务的同时,要加大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操作知识的宣传力度。
四、工作要求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主动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严格按“两规定”“两规范”要求完成拖拉机年检换证工作。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并积极配合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开展好相关工作,要将“两规定”、“两规范”、时段工作通知等,宣传、落实到每个农机驾驶员、农机户、农机合作社及相关企业。同时,计划开展“便民服务”的九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安排协调好本乡镇的年检、换证办公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