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43H-30/2023-0304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漭水镇 |
公开目录 |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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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党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漭水镇实际,决定开展“党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揽,以“共建洁美家园,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以“魅力茶山,美丽茶企”为载体,以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为抓手,通过“党委带动、支部推动、专班撬动、党群互动”,做到村内户外道路干净、路面无垃圾和积水、道路两侧整洁、村内水塘沟渠干净、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成效明显、房前屋后及庭院室内环境干净整洁、柴草杂物码放及农机具摆放整齐、畜禽圈养、粪污入坑,门前屋后不乱堆乱放、大小车辆不乱停乱摆、公共场所不乱贴乱涂,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漭水。各村(社区)2022年11月30日前,至少打造1个以上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作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点,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村(社区)必须完成2个以上示范点。
二、工作机制
探索“四包四融”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镇党委带动,机关干部包村督导。调整完善漭水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镇党委、村党支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联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落实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负责制,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全权负责,以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周通报、月评比、季调度”,及时掌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具体业务指导,加强对所包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督导,形成“党委抓面、干部包村、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做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二)村党总支推动,“两委”干部包片指导。各村(社区)党总支要担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排村(社区)“两委”干部包片,每周定期对所包片区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指导,同时加强对所包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监督与管理,每月对所包片区的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行考核评比。各村(社区)党总支要将基层党建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依托主题党日、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等载体,通过党员微信群、乡村大喇叭、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借助远教电教站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全力参与提升人居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专班撬动,“环境提升组”包组劝导。各村(社区)要结合“五组一联”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所需,进一步根据需要充实壮大“环境提升组”人员力量,根据《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要求,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切实抓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人居环境提升组”成员要立足村情,对责任范围内的村民积极劝导,动员全体村民自觉参与,及时做好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对自家房前屋后环境、家庭内部环境进行清理整治。
(四)党群互动,党员包户引导。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党员包户机制,通过“党员带动、党群互动”的模式,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带头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带动村民群众自觉清理自家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的现象,并拆除无功能建筑,让群众真正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来。依托“五组一联”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每名党员根据实际情况联系10至15户群众,以“1+N”的形式,“手把手”帮助引导农户搞好家庭环境卫生、打造美丽庭院,实现从”干部干,群众看”到“干部带头干,群众自觉干”的行动转变。
(五)与乡风文明相融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村民主体意识。通过发放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倡议书,让广大农户深入了解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内涵和意义,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弘扬文明时代新风。广泛开展“美丽庭院”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流动红旗评选”活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月每个小组评选1至3户卫生示范户悬挂流动红旗。按照《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各村(社区)每月对家庭卫生干净整洁的家庭纳入“红榜”予以公示,对家庭卫生较差的家庭拍照纳入“黑榜”予以公示。流动红旗评比和 “红黑榜”上榜情况作为评先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六)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融合。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结合春节、五一劳动节、建党节、国庆节、爱国卫生月等节点,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各村主干道、学校、医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垃圾分类、绿色环保等理念,把垃圾变废为宝,将文明之风吹进百姓心中。
(七)与爱国卫生运动相融合。在全镇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以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组织各村(社区)、镇机关、镇直各单位、各驻漭单位等,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解决辖区突出的卫生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开展两次以上全民清扫活动,同时通过病媒虫害防治、疫情防控宣传、全民禁烟活动等形式掀起爱国卫生运动高潮,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使全镇人居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八)与党员评优评先相融合。开展“美丽漭水,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各村(社区)党总支根据党员本人及联系引导的群众家庭卫生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测评,年终评选若干名“最美党员”,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成立漭水镇“党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李光明同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普安宪同志担任双组长,副镇长王蛟虎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蛟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乡镇主抓、村组主力、农户主体”责任,健全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责任机制。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将镇、村、组党员干部以及护林员、护路员、保洁员等人员充实到“环境提升组”队伍中来,强化“环境提升组”作用发挥,全镇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务必在9月1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组织体系构建、队伍搭建、动员会议召开等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省、市、县、镇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鼓励企业、乡贤、在外干部等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鼓励村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形式参与,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村集体补贴、农户适当付费的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每月评比、年度考核”的机制。镇农村人居环境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对照重点任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对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考评考核依据。各村(社区)要加大对“环境提升组”人员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严格追究责任。
(五)做好宣传推介。各村(社区)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挖掘典型和好的思路作法,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送到漭水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群,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联合宣传办收集事迹和事例,推介到主流媒体上,讲好漭水环境整治提升好故事。